加拿大亞洲二戰浩劫史實維護會聲明
強烈譴責西松卑劣「和解」手段
发布时间:2010年5月1日 17时20分
北京時間2010年4月27日,加拿大史維會共同主席列國遠以視像形式與身在中國的西松信濃川案全體原告及他們的中國代理律師康健在北京舉行記者招待會,譴責日本公司西松建設株式會社的信濃川「和解條款」完全缺乏誠意,且具屈辱性。
2010年4月26日,在日本東京簡易法庭確認了西松公司與部分被強擄至信濃川作業場的中國勞工及遺屬達成的「和解協議」。
將日本法院曲解中日聯合聲明之錯誤判決作為「和解協議」前提
西松公司堅持將日本相關法院認為“中國人請求權(即對日索賠權)已被放棄,可給中國人適當救濟”,這一錯誤判決寫入和解條款,並以此作為與中國勞工簽訂和解協議的前提。對於日本法院作出的明顯有悖於法律基本原則的判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多次公開表明:我們對日本法院對這一條款(中日聯合聲明)任意進行解釋表示強烈反對,這一解釋是非法的、無效的。
全體信濃川案原告拒絕接受具屈辱性和解
作為自1997年開始對西松公司進行索償訴訟的信濃川作業所中國勞工受害者代表(即全體5位原告)及部分勞工遺屬於2010年3月22日發表聲明,明確表示不應將這一由日本單方面解釋中日聯合聲明(認為中國人請求權已被放棄)的錯誤結論寫入和解條款,為維護自己的尊嚴,拒絕接受西松公司無誠意及具屈辱的和解條款。
西松公司無視本案全體原告及另2位勞工遺屬拒絕接受無誠意和解條款的立場,單方面把他們也包括在本次「和解條款」中。作為信濃川案原告代理人中國律師康健,於2010年4月19日,代表原告向西松公司發出抗議信,譴責西松公司將原告強行納入西松「和解」圈的行為,要求西松公司立即糾正這一錯誤,因此等做法猶如再一次綁架受害人。
加害企業要受害人以接受放棄索償權為代價,換取有救濟色彩的金額
西松公司堅持將日本相關法院認為“中國人請求權已被放棄,可給中國人適當救濟”,這一錯誤判決作為「和解條款」的前提,是因為他們非常清楚,如果中國勞工在該「和解條款」上簽字,即意味著中國勞工接受了“索償權已放棄”這一錯誤結論,並接受了加害企業西松公司的“救濟”。中國人當年遭受的重大人權侵害,就會被日本方面用“救濟”的方式,予以曖昧的處理完結。事實上,加害企業有謝罪賠償的責任,但沒有救濟受害者的資格,否則是再次對受害人的侮辱。
從「和解條款」的內容及談判過程來看,西松公司根本沒有與中國勞工和解的誠意,目前所談的「和解」,實際是拿出一點小錢,封住中國勞工之口;而要中國勞工方面以接受放棄索償權為代價,換取有救濟色彩的金額,歷史遺留的重大人權侵害用此方式被抹平。
西松至今仍不脫其血債企業本色
中國擄虜日勞工不單被勞役、沒有工資,連最基本的生活照顧也完全缺乏。但當年曾奴役中國勞工的35家日本公司,包括西松公司聲稱花了巨額照顧中國勞工,因而在戰后從日本政府處獲得“政府補助金”。日本法庭已認定西松公司當年實際得到92萬余日元的政府補助金,折合現值約9.2億日元。而西松現只撥出1.28億日元,作為對信濃川全部183位受害人的所謂“償金”。由此証明西松至今仍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血債企業。
加拿大史維會強烈譴責西松卑劣「和解」手段
西松此等「和解」模式,凸顯了此企業是何等虛偽、對和解缺乏善意和誠意、用心險惡陰損。西松的伎倆是有血性的華人所絕對不能接受的。當初索償運動的主要目的不是為錢,而是要日本政府和日本企業承擔侵華期間的嚴重侵害人權責任,作爲撫平侵略戰爭遺留的歷史傷口的重要一步,從而為中日重建互信關係的基礎。因此,加拿大亞洲二戰浩劫史實維護會(史維會)對於西松的所謂「和解」的卑劣伎倆予以最嚴厲譴責。
加拿大史維會完全支持信濃川案中國勞工全體原告拒絕此具屈辱性「和解協議」之立場。但是,代表原告的日本律師不惜違背全體原告之正義立場,於去年聯絡了一群沒有直接參與索賠訴訟的信濃川中國勞工受害者遺屬,讓他們取代全體原告與西松簽署「和解協議」。對此,本會對這些日本律師的專業操守表示質疑。對於願意接受此「和解協議」的勞工遺屬,本會無意作出批評,因爲他們沒有直接參與過索賠訴訟的鬥爭,對索賠運動的意義肯定不如原告清楚,又鑒於他們大部分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在得悉與西松公司和解的每名受害者可得到約5萬元人民幣的說法後,他們很有可能被誤導相信該金額為“賠償金”。
捐出人民幣35萬元,力挺勞工原告繼續對日索償鬥爭
信濃川案全體5位原告及另外2位勞工之遺屬明知拒絕「和解協議」就意味著他們將喪失因此而來的約5萬元人民幣,但他們仍為了自身和民族尊嚴,堅持不妥協。加拿大史維會和香港惠明慈善基金會對他們在民族大義的前提下的自尊、自重的決定,致以最高的敬意。除對原告維護尊嚴之義舉給於道義上的支持外,我們個組織決定捐出合共35萬元人民幣,對他們予以實質援助,挺住他們繼續對日本政府及血債企業索償的斗爭。
正如華東政法學院的管建強教授說:“哪怕還只有一個中國勞工不願意和解,那麼,日方的歷史包袱就不能算卸掉。”。所以,信濃川案全體原告的義舉,就是不容許這種具屈辱性的所謂「和解」得逞。可以預見,日本血債企業會以此「和解」模式套用到其他強擄中國勞工的索償案上,逐步蠶食及分化受害中國勞工的談判力量。日本血債企業意圖不需真誠道歉、謝罪,僅以小量金錢就將他們二戰時強擄中國勞工的歷史暴行一筆勾消,此舉無疑再一次踐踏中國人的尊嚴。
籌劃發動全球華人支援其他對日索賠勞工案受害人
目前尚未解決的其他12起對日索賠勞工案件的 200多位原告,已於2010年3月26日發表公開信,表示支持信濃案川原告不接受無誠意的「和解條款」及帶有救濟色彩的「償金」。這200多位原告也將面對信濃川案原告的情況。因此,加拿大史維會及惠明慈善基金會亦正籌劃方案,發動全球各地華人支援其余12起對日索賠勞工案件的受害人,堅持繼續向日索償運動,同時藉此告誡日本血債企業,他們一天不作出真誠道歉、合理賠償,就休想洗脫所犯違反人道暴行的罪責。
加拿大亞洲二戰浩劫史實維護會共同主席
加拿大亞洲二戰浩劫史實維護會共同主席
王裕佳(1-416-591-6837)
列國遠(1-604-313-6000)
2010年4月26日
|